为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,经研究决定,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2、专业不限,法律专业可优先考虑,学历大专以上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具备招录法院书记员要求的计算机速录技能;
4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二、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、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。
三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携带报名登记表、户口簿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法院404政工室报名。
四、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
1、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测试人选;
2、组织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;
3、根据速录测试与面试的成绩,确定体检人选;
4、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。
5、具体测试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签订聘用合同
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,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郴州市红海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法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。
六、工资待遇
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,月工资1500元,依法购买社会保险,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从工资中扣除,单位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负担。其他待遇与法院另行约定,享受年休假待遇。
七、联系电话
0735—6733956 13873545660(雷) 13975508429(肖)
二○一七年三月一日
附件
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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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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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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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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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照片处
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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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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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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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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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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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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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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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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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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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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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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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所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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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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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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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成 员 |
与本人关系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 年月 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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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刑事、治安处罚 记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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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党纪、 政纪处分 记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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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人 确认签名 |
本人保证所提供及填写的资料真实可靠,否则,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。
签名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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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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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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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有弄虚作假者,取消聘用资格;
2.应聘者须准备报名表一式二份,并准备3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,1张用于《准考证》,2张自行贴于报名表;
3.报名表请自行填好并打印,所填内容须准确无误。